根据近日市政府出台的《关于重新公布市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》(台政函〔2017〕150号),重新公布了市区征地区片综合价由土地补偿费、安置补助费组成,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%、安置补助费占60%。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另行计算,具体标准由各区按实际情况自行确定。实施范围包括椒江区、黄岩区、路桥区和台州经济开发区。
椒江区征收耕地、园地、其他农用地、建设用地补偿标准8.2万元/亩,补偿标准5.7万元/亩;征收林地、未利用地补偿标准6.7万元/亩,补偿标准4.2万元/亩。黄岩区征收耕地、园地、其他农用地、建设用地补偿标准7.2万元/亩,补偿标准,5.5万元/亩;征收林地、未利用地补偿标准3.6万元/亩,补偿标准2.8万元/亩。路桥区征收耕地、园地、其他农用地、建设用地补偿标准7.2万元/亩,补偿标准5.7万元/亩;征收林地、未利用地补偿标准6.2万元/亩,补偿标准4.7万元/亩。
据了解,相关补偿标准符合浙江省国土资源厅《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通知》(浙土资发[2017]28号)文件规定的征地补偿区片综合价一类地区补偿标准。相关详细信息,广大市民朋友可到市国土资源局官方网站查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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